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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一、依據: (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。 (二)112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。 二、目的: (一)提升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之專業知能,確保教學品質。 (二)提供研習人員專業知能認證管道,建立未來投入學習扶 助之人力資源網路。 (三)提供學習管道,精進任課教師教學能力,縮短學習成就 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。 三、指導單位: (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 (二)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。(三)承辦單位:桃園市中原國民小學。 四、辦理期程: 113年01月24日(三)~01月26日(五)共三天。 五、實施對象: ... 觀看完整文章